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2025年04月06日 | 星期日

2025年4月6日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海原县院 > 党建建设 > 正文
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恶犯罪的黎得全、黎应财、田兴龙等9人依法批准逮捕
2019-07-04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19-07-04

    近日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恶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黎得全、黎应财、田兴龙、杨文广、黎鑫、黎应发、黎应贵、田志惠、田彦兰分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、妨碍公务罪、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批准逮捕。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
    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联系方式:
    0955-12309
    0955-4022005

    来访及来信地址: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(海原县人民检察院406办公室)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